近日,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二套房認定標準有所調整。記者采訪中了解到,調整后的公積金二套房認定標準更加人性化,有利于改善型住房家庭使用。其中,三類購房人群直接受益。為此,記者采訪了“偉嘉安捷”的專家,并請專家舉例詳細說明。
名下無任何房產的借款人,使用公積金再次貸款算首套
“偉嘉安捷”的專家根據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新精神,賣掉原有的房子后,家庭名下是沒有房產的,如果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可以認定為首套房。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名下有過住房即便是貸款購買,只要將這套房產賣掉,再購房貸款使用公積金也可比照首套房政策來執行。不過在申請貸款前需要提供原房產買賣合同、契稅證明以及建委出具的出售證明后,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而此前,公積金二套房“認房又認貸”的政策相對較為嚴格,如果借款人有過貸款購房記錄,即便是貸款購買的住房已售出,使用公積金再購房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對于“賣舊買新”的置業升級群體來說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外地有房的借款人,北京無房,使用公積金貸款也算首套
“偉嘉安捷”的專家就此分析說,根據最新的公積金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借款人外地的住房將不考慮在內。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在外地有住房,那么不論外地的這套住房是全款還是貸款購買,在北京沒有房產的情況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可以視為首套房。這也是公積金貸款將購房人群區分開來,體現其差異化信貸政策的一面。
夫妻離異后將房產判給另一方,名下無住房的一方使用公積金仍算首套。根據公積金貸款調整后的新精神,“偉嘉安捷”的專家指出,借款人名下無房產的話,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仍可算作首套房。因為已離婚且名下無任何房產,那么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時是可以享受公積金首套房優惠政策的。但是,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以及財產分割證明,證明自己名下沒有房產。“偉嘉安捷”的專家認為,夫妻雙方離異后,將名下有貸款的房產判給另一方后,名下無住房的一方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認定為首套,使得政策更加人性化。
根據記者的采訪,此次公積金貸款的調整僅限于市管公積金繳存的職工,同時需要借款人名下無任何房產且能夠出具相應的出售證明,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才可以算做首套房,借款人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要注意自身是否符合這樣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