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房產稅”可能開征的消息再次成為焦點。昨日,有消息稱,重慶和上海已經向國務院提交房產稅試點申請。業內人士分析,北京、上海、重慶、深圳四大城市可能成為首批房產稅試點征收城市。那么,備受關注的房產稅何時、以什么樣的面目掀開神秘的面紗?
此前,重慶和上海對居民自住房屋征稅的方案,就是改造現有的房產稅,將征稅范圍擴大到居民自住房屋。這一方案無需開設新稅種,只需修改現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
“重慶和上海的試點申請由國務院決定,還沒有聽說有明確的答復。”一位財稅專家表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改革已達成共識,不是取消1986年《房產稅暫行條例》中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房產的免稅優惠,而是要在不動產保有環節,將現有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整合為全新的房地產稅,同步出臺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此外,市場人士指出,2011年第一季度,北京、上海、重慶、深圳極有可能率先進行試點征收。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房產稅開征只是時間問題,房產稅試點將在數月內啟動,上海、重慶將分頭試點后再總結推廣。此外,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人士介紹,部分城市推進房產稅改革的條件已經成熟,相關管理條例的修訂及地方試點工作正在加緊推進。2011年,如果房價繼續大幅上漲,房產稅試點很可能推出。
據了解,目前北京、杭州、上海、重慶、深圳等大城市,以及大連、青島、丹東等二三線城市,稅務部門已基本掌握了本地房地產信息、數據,通過房地產評稅核定計稅價格也已在二手房交易環節使用,對個人保有房產征稅的技術條件已基本具備。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房地產價格飆升,很大一部分城市出現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顯,房產稅一旦開征將對需求結構調整起關鍵作用,進而對遏制高房價產生直接作用。
100萬房產交稅8400元【幫您算賬】
根據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以房產價值100萬元,在按優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為稅基,乘以1.2%的稅率就是0.84(100×(1-30%)×1.2%=0.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