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詐騙案件中,“殺熟”的比例占一半以上。西城檢察院總結近年來以買賣房屋為由詐騙錢款的7件案件,發現此類案件逐年增多,其中親友詐騙,低價購房吸引,有關部門監管不力,都是容易讓購房者上當的原因。
■現象
殺熟案件占一半以上
西城檢察院發現,房屋拆遷領域詐騙發案率較高,多以虛構低價轉賣回遷房屋、冒充拆遷公司人員合伙購房、謊稱幫助辦理拆遷戶安置協議等手段為主,如被告人張某分別于2003年、2009年,謊稱幫助被害人趙某等人辦理本市西城區西章胡同6號拆遷戶安置事宜,以偽造“危舊房改造拆遷安置協議書”等方式,騙取被害人6萬元,2005年張某又謊稱在本市西城區違規辦理購買回遷房事宜,以疏通關系、購房款等虛假名義,多次騙取王某38萬余元。
“殺熟”詐騙也更加容易得手,詐騙親友的案件有4件,占購房詐騙案的半數以上,主要采取騙取親友房產證明、冒充親友賣房、欺騙親友低價賣房等方式。如被告人杜某于2010年1月至4月間,謊稱女友父親為房地產老總,可以幫助其表哥低價購買位于本市豐臺區馬家堡的房屋1套,騙取被害人購房款27萬余元。
此外,犯罪分子虛構房產的手段,以偽造證件印章行為為主,房產中介疏于查驗交易真實性,也容易造成風險。
■分析
低價購房心切易入陷阱
檢察官表示,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與購房者低價購房心切。隨著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繁榮,犯罪分子充分利用購房者低價購房的心理,編造各種低價買房的陷阱,引誘購房者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買房。如2006年至2007年,被告人趙某謊稱自己家準備拆遷,虛構在豐臺區億朋苑小區內有多套回遷房可以低價出售,三名被害人均信以為真,馬上交給趙某8萬余元購房定金。
另一方面是購房詐騙攫取金額巨大,犯罪分子不惜鋌而走險。房屋買賣涉及巨額交易,因此相比普通詐騙,犯罪分子詐騙獲取的利益更多。如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被告人王某以幫助他人交納暖氣費為名,取得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后,將該房屋出售給被害人田某,三個月內即騙取購房款45萬元后逃逸。
此外,房屋買賣詐騙手段不斷翻新,房產交易監管缺失,導致偽造房產證明、假冒房主,交易不規范,特別是二手房買賣領域規制不夠,自由買賣的同時帶來犯罪滋生。
■建議
交定金前核實購房信息
針對購房詐騙案件多發,檢察官建議,加強購房安全宣傳,保證購房者權益,房地產管理機構等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通過購房詐騙警情提示、房地產交易中心提醒、媒體宣傳等方式,廣泛提示購房者認清購房詐騙手段,使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要保存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購房者全程注意核實購房信息,核實清楚售房方的身份;在簽訂認購合同之前,應實地查看對方所說的房產是否存在,不要輕易將定金交付房屋中介或他人;在交付定金前,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核實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否有正當的開發經營許可證和預售房屋許可證等相關憑證,到政府有關部門了解回遷房、經適房等政策用房的真實性;在正式交付定金時要簽訂合同并索要有效的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