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平臺
  • 微信掃碼關注

 
 
小程序
  • 微信掃一掃

 
登錄/ 注冊
您的位置:滕州房產網 > 資訊 > 房產快訊

兩部門出新規:境外機構個人購房將受到限制

2010-11-12

       住建部與國家外匯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通知》規定,境外個人只能在境內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機構只能在注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文件要求,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在辦理境外個人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和房屋產權登記時,除應當查驗《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材料及驗證購房人持有的房屋情況外,還增設了查驗資質環節,其中包括:有關部門出具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境外個人名下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而在境外機構方面,文件也同樣增設了查驗資質環節,包括:有關部門出具的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注冊證明;境外機構所購房屋是實際辦公所需的書面承諾。

最新樓盤

| 更多樓盤
  • 國資·龍云晟景

    國資·龍云晟景

    待更新

  • 城建·瓏悅城

    城建·瓏悅城

    待更新

  • 善國明城

    善國明城

    待更新

  • 佳匯國際

    佳匯國際

    待更新

熱門推薦樓盤
發布
小程序
  • 微信掃一掃

    使用小程序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