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志強) 記者從市住房辦了解到,我市于近日大幅度調整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圍,提高了租賃補貼的發放標準。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準入門檻的降低,將幫助更多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難”問題。
調整后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凡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和低保家庭,均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標準,由現行的每月每平方米4.2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5.4元,增幅達到29%;低收入家庭的補貼標準仍維持原來每月每平方米4.2元的標準不變。
據市住房辦的有關人士說,我市2009年度城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5651元,其60%是9390.6元。也就是說,擴大范圍和提高標準后,凡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9390.6元且為無房戶,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的城鎮居民家庭,均可納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圍。以城鎮低收入家庭為例測算,兩口之家每月可獲補貼143元,三口之家每月可獲補貼189元,四口之家每月可獲補貼218元,五口之家每月可獲補貼273元。
對于生活在城市里的一些低收入家庭來說,要想買套住房,幾乎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為解決居民的住房難題,近年來,我市積極貫徹國家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的原則,著力健全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兩級住房保障體系,不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有力支持了各項保障政策的落實。截至目前,全市累計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52830余平方米,有效改善了5394余戶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全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補貼的家庭達177戶、531人。今年,我市充分利用國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有利政策和難得機遇,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廉租房建設,對籌集到的廉租房建設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住房辦加強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全市施工建設經濟適用房496套、約42160平方米。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成,將大大改善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緩解居民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