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為更好地方便您繳稅,提高辦稅效率,使您充分享受稅收信息化帶來的便利,把“足不出戶繳稅”變為現實,按照山東省地方稅務局統一部署,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市地稅系統將在全市范圍內應用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實現納稅人電子繳稅?,F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1、已在我市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所有納稅人;
2、上述納稅人均可通過該系統繳納由地稅機關負責征收的各種稅、費。
二、財稅庫銀橫向聯網應具備的條件
1、在您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屬區域內任何一家銀行網點開設有結算賬戶;
2、10月16日后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訂《委托劃轉稅款協議書》。
3、在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期限內,確保您的簽約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對個體納稅人若確保您的簽約賬戶內不少于12個月的月核定額,滕州市地稅局承諾:沒有特殊情況下,一年內不隨意變更納稅額,稅務人員不隨意上門檢查。
說明:原已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訂過《電子申報納稅協議書》或《稅銀聯網委托代扣代繳稅款協議書》且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沒有變化,此前已正常使用網上報稅、雙委托的納稅人,不需重新簽訂協議。
欲了解詳細信息、辦理具體業務,可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登陸納稅服務網或撥打納稅服務電話12366進行咨詢。
滕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