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滕州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滕州市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建設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精神,加強對物業服務行為的監管,增強行業自律意識,減少物業服務矛盾和糾紛,全面做好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建設管理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分工
上半年物業服務誠信檔案考核按照建立“一把尺子、一個標準、一支隊伍”的工作要求,成立誠信檔案考核工作組,
組 長:李 強
常務副組長:邢志存 副組長:孟國棟 馮班碧
成 員:根據幫包街道轄區工作管理需要,抽調市物業辦相關科室和街道物業辦人員參加。
二、考核對象及考核原則
(一)考核對象:物業服務誠信檔案項目考核僅對實施物業管理且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的2013年上半年度項目管理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二)考核原則:
1、住宅物業項目的考核應堅持物業服務與收費標準相一致的原則,區分一級服務、二級服務和三級服務等級;
2、非住宅物業項目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考核,具體可參照《滕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部分標準評分;
3、無物業管理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僅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情況進行登記,不進行誠信考核評分。
4、物業服務企業的業績認定,包括企業人員個人、項目和企業受到物業管理方面的表彰,不涉及物業管理職責的不予登記。
5、有效投訴的確認,應當以是否涉及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處結情況為依據,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處理完畢的,視為有效投訴,記入誠信檔案信息。
6、是否進行物業承接查驗和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只包括2012年1月1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物業項目。
7、成立未滿一年的物業服務企業,對參會情況和上報統計報表資料情況的認定,應根據企業資質批準時間或備案以后的時間確定;對業主滿意度調查情況,既不扣分、也不加分;其誠信檔案考核分值作為下一年度參考,不參加全市誠信檔案考核名次的排名。
三、考核辦法
(一)按照《滕州市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的規定,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一)、《物業服務企業加分標準及加分辦法》(附件二)《滕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三)要求的內容,現場記錄企業誠信檔案信息情況。
(二)現場信息登記工作結束后,按照《滕州市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考核辦法》的規定,結合有關科室掌握的各企業投訴辦理情況、業績情況、按時上報資料和參加會議情況、遵法守紀情況等,分別調閱相關資料進行匯總打分。
匯總打分分別按照三級資質企業100分,二級資質企業110分,一級企業資質120分為基礎,在基礎分值上進行加分或扣分。其中企業分值占考核分值的50%,項目現場記錄信息考核占50%。管理項目2個以上的企業,取其項目的平均得分。
(三)通報誠信檔案考核初評結果,根據企業提出的異議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確定企業誠信分值。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和自檢階段:7月3日至7月7日;
(二)考核階段:7月8日至7月19日;
(三)匯總評分和公示初評結果及受理異議階段:7月20日至7月24日;
(四)確定評分結果:7月25日至7月26日
五、紀律要求
(一)要切實保證本次誠信檔案考核的公開、公平、公正,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認真審查企業遞交的各類資料,杜絕人情關和老好人現象的發生。
(二)在檢查中嚴禁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準接受物業服務企業宴請和收受禮品,不準用兩個標準衡量企業的同一種行為。
(三)各考核組對其考核情況負責。對發現在考核過程中違反紀律要求的,一經查實,將嚴厲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
1、物業服務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2、物業服務企業加分標準及加分辦法
3、《滕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