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民政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棗莊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棗莊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及《滕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滕州市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擴保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經申請人申報,戶口所在居委會初審,所在街道辦事處復核,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審核后,以下16名申請人初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現將申請人名單公示如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為15日,從2013年5月24日起到2013年6月7日止。如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弄虛作假者,請向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舉報(地址:善國南路80號,電話:5572647 )。公示期滿無投訴舉報或經核實舉報不實的,申請人即具備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