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1時許,一位褚姓女士來到北辛派出所報案,稱她家10年前買下的二手房因當時沒辦理過戶手續,原來的房主現在要求將房子收回,準備將褚女士一家掃地出門。
據悉,2001年,褚女士與丈夫商議后,花8萬多元買下了安居小區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賣主是原房主徐老漢的女兒徐某,褚女士一家當時沒辦理過戶手續,這一住就是10年。
幾天前,徐老漢一紙訴狀將女兒和褚女士告上了法庭,稱自己一直跟隨兒子在濰坊居住,當時委托女兒看管房子,誰知女兒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子賣給了褚女士一家,徐老漢在訴狀上要求將房子收回。讓褚女士一家發愁的是徐老漢曾多次找到褚女士,告知房子他要依法收回,讓褚女士趕緊搬家。而褚女士和丈夫都是下崗職工,他們一家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
民警提醒正準備購買二手房的居民,買房時要把過戶手續辦理好,沒有過戶手續,房子再便宜也不能買,不然會帶來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