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報道,一套33萬的經濟適用房,是不是需要19萬去裝修?甘肅省酒泉市“祥和家園”小區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不僅是“是”,而且是“必須”,不然就必須放棄。
對于這個“必須”,雖然房管局給出的回應是“費用合理,不接受可退房”,但這絲毫難解人們的困惑。一則裝修為什么竟然占了房款總數的58%?二則,裝修本該量力而行,各人自便,何故“必須”?無怪乎有業主嘆曰:現在是有錢買得起馬,卻配不起鞍子!
說白了,他們玩的無非是堤內損失堤外補的把戲!經適房的價格他們說了不算,是政府做主;想偷工減料吧,又太危險。既然在房子上找不到來錢的門道,那只能干“副業”了。于是,這種“配套”的“必須”就出現了。別說這是官方“做出來的鑒定”,別說什么“費用合理”,其實就是要通過裝修再賺一把,把修建經適房的“窟窿”填起來。就這么簡單!
公眾之所以對經適房期待很高,原因就在于它的經濟適用。但令人惋惜的是,在經適房的建設上,公眾的期待一如既往地遙不可及,很多地方政府的表現一如既往地讓人痛惜。好不容易建起一些經適房,卻又衍生出諸多附加條件,“必須”交19萬裝修費,結果令人買得起馬配不起鞍。太多人都想在經適房里享受經濟適用,但經適房有限的。更令人糾結的是,需要“經適”的群體沒了“經適”,不需要“經適”的開發商和政府部門卻在“經適”的襁褓里吃得直打飽嗝。
類似購買經適房,“必須”交19萬裝修費,一些部門似乎自我感覺很聰明,殊不知,當他們攫取了經適房的“經適”時,他們丟掉的是公眾對他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