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住建部在浙江杭州召開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現場會。會議交流推廣經驗做法,了解城市工作進展,征詢有關意見建議,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對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會議指出,要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房地產供求關系變化,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要深刻認識把握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完善“市場+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不斷滿足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
把保障性住房建設成“好房子”
會議要求,各地要積極擔當作為,切實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落地落實見到成效。
一是,要抓政策出臺。許多城市在明確保障對象標準、以需定建、輪候庫建設、用地保障、資金監管、配售價格、建設分配管理工作機制等方面都形成了一些好的經驗做法,尚未出臺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的城市要充分學習借鑒,加快推動政策出臺,盡快形成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
二是,要抓項目建設。壓茬推進,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實現凈地供應,完善規劃設計方案,盡快達到開工條件,形成實物工作量。已經開工建設的,要抓好施工組織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施工進度,讓群眾早日住上新房,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三是,要抓“好房子”建設。按照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標準,做好戶型設計、配套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把保障性住房建設成“好房子”,讓群眾能夠住得健康,用得安全方便。
四是,要抓住房發展規劃編制。將保障性住房作為住房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堅持以需定建,摸清底數摸清需求,科學確定保障性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和發展規劃,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
五是,要抓宣傳引導。在項目關鍵節點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讀,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做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值得注意的是,住建部此次在會上明確,把保障性住房建設成“好房子”。過去對于“好房子”的理解,主要是從改善型住房需求角度進行,而此次從“好房子”的標準角度明確保障房建設要求,這將有助于提升保障性住房品質。
多地加快配售型保障房建設步伐
實際上,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應體系、重構市場和保障關系的重大改革。
此前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雙輪驅動”存在一長一短的情況,保障性住房建設相對滯后,在住房供給中占比偏低,不能滿足需求,存在明顯短板。
據悉,全國已有35個城市報送了2024年首批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建設項目,其中配售型保障房是重點。
廣州、深圳和西安今年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其中深圳已啟動13個項目,西安首批共10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開工。
杭州將籌建12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總房源量超過9500套。其中,3個項目已開工,預計6月底前所有項目可全部開工建設。
合肥今年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4000套,海南計劃開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800套。
目前全國多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逐步加快,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將按照保本微利原則配售。
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加快,除了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外,還將促進住房消費平衡發展。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保障性住房橫跨投資與消費兩大部門,將激發上下游產業鏈的有效需求,促進經濟持續向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