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的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于申請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
《征求意見稿》擬明確,其適用對象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繳存職工。
其中,綠色建筑方面,對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二星級綠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萬元。對于申請貸款購買三星級綠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
裝配式建筑方面,對于申請貸款購買A(BJ)級裝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10萬元。對于申請貸款購買AA(BJ)級裝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萬元。對于申請貸款購買AAA(BJ)級裝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萬元。
《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于申請貸款購買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上浮40萬元。對于同時滿足多個適用條件的借款人貸款額度上浮金額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60萬元。
同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將繳存人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事項進行調整。
其中提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7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20萬元。該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此外,4月8日,沈陽和蘇州也發布了有關住房公積金政策。
沈陽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放寬“商轉公”貸款申請條件,將“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調整為“商貸已償還3年(含)以上”。
另外,蘇州市公積金中心推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樂居蘇城”存貸產品。該產品是全國第二個、省內首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存貸產品,開啟了以產品化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新模式。據悉,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可享受“靈活繳存、隨時支取”的便利,實現“零存零取”的同時,還能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各項政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