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住公管〔2023〕8號
關于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提振擴大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23〕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支持力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進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取對象
新市民是指未獲得棗莊市戶籍或獲得棗莊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青年人是指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職工。
二、提取條件
本人、配偶在棗莊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三、提取方式
可按月全額提取月繳存額支付房租,當月提取額可按上月繳存額度計算。多個租房提取政策不可疊加使用。
四、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戶口本;
3.申請人I類銀行卡
4.本市無房證明(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無房證明);
5.征信查詢授權書;
6.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另需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完稅發票;
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另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電子證照與實體證照同步應用,已實現無證明系統查詢核驗以及部門信息共享查詢的申請材料,職工可無需提供材料辦理。
其他規定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棗住公〔2022〕10號)執行。
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執行。
棗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