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公告10003號
根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山東美銘投資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靜雅商務會所項目做出準予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決定,《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證》號為:房開證2010字第03號。該項目位于新興北路西側,批準開發建設面積18300平方米。
特此公告
滕州市建設局
2010年4月8日
政策解讀(三)
《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開發項目竣工后,開發企業必須進行項目綜合驗收。分期開發的項目,開發企業可以進行分期驗收。
開發項目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經驗收不合格的,開發企業不得交付,購買者和管理者有權拒絕接受使用。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開發項目未經綜合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由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開發項目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咨詢電話:5577372 滕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