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公告 10001號
根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山東新城建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九州清晏項目做出準予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決定,《房地產開發經營許可證》號為:房開證字2010-01號。該項目位于府前中路北側,善國中路西側(市政府原址),批準開發建設面積373082平方米。
特此公告
滕州市建設局
2010年1月6日
政策解讀(一)
《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被確定為項目開發者的開發企業,與開發主管部門簽訂開發合同、交納開發項目價款、領取開發項目手冊和開發經營權證明后,即取得項目開發經營權。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開發企業未取得開發經營權證明,擅自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由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開發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開發項目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咨詢電話:5577372 滕州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201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