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獲悉,滕州市第二批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已經開始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在11月18日前向戶籍所在的轄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并遞交所需材料。
據介紹,根據《滕州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申請第二批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滕州市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5年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連續6個月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無自有產權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家庭成員之間有相互的法定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申請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單人家庭,不予實物配租。
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此次配租房源為荊善安居南區85套廉租住房、金城花園198套廉租住房,總計283套。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應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于10月24日-11月18日向戶籍所在轄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登記表》,同時提交相關證件資料。申請家庭持《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請登記表》及相關證件資料,送街道(鎮)民政科或低保站初審,街道(鎮)民政科或低保站匯總申請資料后,統一轉送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
據了解,11月19日-12月19日,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匯總審核各街道(鎮)廉租住房配租申請材料,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進行綜合計分和排序,并將申請家庭基本情況及評分排序向社會公示。12月20日-12月31日,公示無異議后,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通知申請家庭按評分排序依次選房,并簽訂《滕州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相關入住手續。
市廉租住房保障辦公室咨詢電話:5566167、5572647。
附:申請廉租房所需證件資料
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婚姻證明;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低保證》或《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證明》;住房狀況證明。住房狀況證明由居委會開具,并經市房管局交易所核實;其他證明主要包括申請人殘疾證,烈士遺屬家庭的烈士證,民政部門認定的優撫對象、“三無”家庭、轉業復員軍人證明,工會組織認定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證明,市級以上醫院認定的重大疾病證明。以上證明資料需核實原件并提供A4規格的復印件。